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

香港人有理,日本人有道

隔壁部門內正在請一個經理。


面試由頂頭上司的日本人T負責。我則旁聽參與出出主意。


見有幾個月,也有不少人來見工。問題是低的看不上,看上的人要求也很高,超過預算。T由滿腔熱情慢慢變得心灰意冷。


T試探地問我:“你覺得內部升級如何?”


我反問T:“你覺得誰合適呢?”


部門內其實高手不少,只不過是比較技術性的。要做經理,那量度的尺子可有不同呢。。。


確實,管機器和管人相差很多。


T沒有正面回答我,但看出答案。他補充:我總覺得香港人屬於只做好本人的事務,而不太喜歡管部門的事務的那種。


我提點T:本人的事務,對於他來說就是技術的發揮啊!當初請他不就是看到他的這一面嗎?


這一點,也許還是文化的不同。香港人比較講『合約精神』。而日本,則是『團隊精神』大過自己的需要。


比如說,日本的會社(公司)裡,沒有請阿瑪桑做端茶倒水的。一般都是剛剛入社的年輕女子,不論他是否博士畢業。總之,是年輕的後輩女子做的。


所以,剛剛來香港工作的日本人,對年長自己的阿瑪桑端水給自己,首先就是會大吃一驚。而對於沒有靚女給客人倒水也會很不好意思。


香港人有理:請我的合約裡沒有倒水兩個字我就不會做。要叫我做經理,那得另起合同,沒有經理級的人工免問!


反觀日本公司的經理一般都是從普通職員(“平”社員),通過成績而躋身。換句話來說,部門與公司的需要及追求就是他們的目標。


正所謂,香港人有理,日本人有道。


誰是誰非,不在話下。


1 則留言:
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