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

母親節後的母親


網友“未睏醒”有段『母親的控訴』(見以下引用link),令人反省。忍不住在其blog回應如下。


---


令人反省的問題。也許,也是沒有統一答案的問題。


如果把生兒育女比作投資,那風險絕對大於雷曼。或者,比作做善事會不會好一點?


對於事例1,也很有同感。我已經預警過個女,以後不要想讓媽媽當你的傭人。但老婆嘀咕,怎麼有可能。。。如果兒女需要幫忙豈能坐視不理。


因為有這些人,所以才有『母親節』吧。


---


補充


(1)


送去外國讀書,確實花費龐大。有同事講起,用這些錢在香港買樓,就算送給子女都可能讓其不會辛苦那麼多年。想一想,花掉後他們(留學後)依然從零開始。


話是這麼說,數是這麼算。。。唉。。。


(2)


我想起某人說過,


子女無用,給了錢又有什麼用?


子女有作為,給了錢也沒有用。


(3)


就事論事,把畢生儲蓄(=養老+遺產)都“過早的”交給子女是危險的。這才是所謂雷曼投資。正如賭博不能用生活費來搞一樣。


相同比喻,應該是用來做“實業”,讓子女走向“自立”之道。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